建筑行业一直以来都是高危行业,必须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监管部门也要提高执法水平更好的服务项目,多总结经验促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向前发展。
2、 目前建筑沉降板工程施工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管理人员安全认识不足,忽视安全管理。一般来说,工程上的项目经理或者现场负责人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但是普遍存在重质量轻安全的现象,项目领导层对安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在日常“双随机”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管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派驻施工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存在数量不足、管理经验缺乏等问题。很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刚刚参加工作或者非安全专业人员,现场安全情况一问三不知,而且“双随机”季度检查还存在请假现象,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1]。
沉降板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安全检查是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常用方式,上级政策要求的施工单位项目部每月自查、施工单位每个季度检查等常常是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走一圈,填写一些安全检查表格就算完成检查,不及时跟踪落实问题整改反馈情况,没有做到闭合管理,将管理形式化,不能真正起到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治理。还有施工单位对于监理下发通知书逾期未整改反馈,施工人员常存在习惯性违章,赶工期不服从管理继续带病作业的现象[2]。
沉降板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也存在很大问题和不足。建设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未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或者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并且安全交底材料签字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由于一线作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对于安全技术知识的接受存在难度,安全教育培训达不到目的。
3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的关键点
3.1 、沉降板施工安全行为监督检查要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标准,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检查中,结合动态系统核对管理人员考勤情况,到岗履职情况,通过现场询问等方式抽查管理人员对现场了解情况,对挂职不履职行为按要求予以处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大工程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严格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沉降板(住建部令第37号)中的相关规定,检查施工前是否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经专家论证才进行技术交底再施工作业。危大工程还要在“项目监管系统”上填报。核查施工、监理企业检查记录有没有走过场、弄虚作假,现场做到有发整改通知书有落实整改。要求施工方按照规定对安全监督的注册手续以及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施工方需要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水文状况、气象状况以及四周建筑物的状况数据资料,从而保障监督检查的全面性。